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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注册制:与审批制、核准制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优点?能给A股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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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民事司法保障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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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促进“全面信息披露”制度的落实。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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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2-01
上交所:推动大盘蓝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 明确红筹企业上市和持续监管规定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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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交易和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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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环节,统筹考虑主板、科创板市场,注册制基础制度整体适用各板块。 四是保留板块特色的差异安排。针对板块功能定位,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突出板块特色,保持错位发展;尊重主板市场习惯,保持主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稳步推进主板交易机制改革并持续评估完善;继续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在保荐机构跟投、询价转让减持、做市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二、上交所本次对外征求意见的规则有9项,请介绍一下这些业务规则整体情况。 答:配套业务规则是全面实行注册制整体制度安排的组成部分,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中国证监会规章,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为基础,进行扩展性、适应性修改和完善,并同步整合优化了规则体系。本次向市场征求意见的9项业务规则主要涉及4个方面。 一是发行上市审核相关规则。以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相关规则为基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将科创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程序、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扩展适用至主板,并作了优化完善。对照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规章的修改情况,修改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此外,与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配套的系列适用指引、指南也将一并修改,统一适用于两个板块。 二是发行承销相关规则。将科创板市场化发行承销制度复制推广至主板并优化完善,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一体适用于主板和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活动;同步推进规则体系整合优化,将原适用于科创板的股票发行承销办法、适用指引等,整合至前述细则中。此外,还将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网上、网下发行业务的两个操作性业务细则,优化发行承销相关流程安排。 三是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上交所于2022年初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充分借鉴了试点注册制在信息披露、持续监管、退市等方面的改革经验,相关制度安排总体适应全面实行注册制的需要。本次按照改革要求,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复制了科创板上市规则中差异表决权架构、红筹企业持续监管等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和鼓励采用涉群体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内容。改革后,主板和科创板仍分别适用独立的股票上市规则,但除上市条件之外的主要制度安排已实现了统一。 四是交易组织和管理相关规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整体修订,完善主板交易制度,整合了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配套指引,优化了交易规则体系;因前期已单独制定并发布债券交易规则,本次相应删除了债券交易的相关内容;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明确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但暂不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约定购回业务。 三、在全面实行注册制中,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市场将如何把握各自定位? 答:主板改革是全面实行注册制的重中之重。上交所将切实承担起注册制改革实施的主体责任,明确主板定位,优化主板发行上市条件;坚守科创板定位,推动形成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全力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板定位。上交所主板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对主板也形成了比较充分的认知。全面实行注册制下,主板定位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同时,进一步优化主板上市条件。改革后,主板与其他板块相互衔接,并做了相应过渡安排,不会对主板在审企业和拟申报企业造成实质影响。上交所将继续坚持沪市主板定位,推动大盘蓝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发挥好国民经济“晴雨表”功能。 二是坚守科创板定位。科创板制定了清晰明确的科创属性评价体系并动态优化完善,市场对“硬科技”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已基本形成共识。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上交所将进一步坚守科创板定位,聚焦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的核心目标,专注服务“硬科技”。在此过程中,上交所将进一步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优先到科创板上市。 四、本次改革中,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作了哪些完善和优化? 答:根据全面实行注册制要求,在坚持规范、透明、可预期、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上交所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复制推广至主板。在此基础上优化发行上市审核具体安排,制定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并同步制定配套业务指引、指南,统一在两个板块实施。发行上市审核制度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优化: 一是统一审核制度,优化注册程序。对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内容、方式、程序、各方主体职责和自律监管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主板和科创板适用统一的审核和注册制度。在首发审核方面,进一步明确主板、科创板板块定位,加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环节的有机衔接,提高审核质效。交易所受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核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报告。在再融资审核方面,将优先股纳入注册制审核范围并将发行主体拓展至科创板上市公司,分类审核制度扩展至科创板上市公司,适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范围扩大至主板上市公司,统一主板和科创板标准,在符合板块定位方面重点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在重组审核方面,新增规定主板重组上市标的资产的条件,优化主板“分道制”审核机制并扩展至科创板,保留当前主板与科创板“小额快速”审核的差异化制度安排。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要求。落实《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审核监管实践,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审核类规则增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可读性。 三是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引导市场各方归位尽责。进一步明晰中介机构责任,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总结实践中运行效果良好的现场督导制度,扩大督导对象范围,由保荐人扩展至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并明确其配合义务。为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好地履行责任,在审核规则中进一步明确审核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措施。 四是优化服务,提升审核透明度。坚持“开门办审核”,完善咨询沟通相关规定,将业务咨询沟通范围由科创板IPO扩展至主板和科创板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明确申报前、审核期间、上市委审议后的咨询沟通事项,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提升审核的公开透明。 五、本次改革中,上市委、重组委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2年12月23日已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注册制的板块,是本所全面实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上述办法,新组建的上交所第一届上市审核委员会和第一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正式开始履职。上市委、重组委制度安排体现了以下三方面要求。 一是加强专业化、专家化、专职化建设。上市委、重组委负责实施注册制板块证券发行上市申请、证券退市相关事项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购买资产等申请的审议。进一步发挥上市委、重组委委员的独立履职、专业把关作用,加强审核机制制衡。强化委员的专业性要求,结构上以专职委员为主,聘任具有证券监管经验的专家担任。 二是优化上市委、重组委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委员“选用管”全链条机制,制定上市委、重组委审议工作细则和委员管理细则,细化委员全流程履职尽责要求,强化履职考核,优化沟通会商机制,以保障两委规范、高效、平稳运行。 三是强化上市委、重组委廉政建设。增强委员的政治意识、公权力意识、规矩意识,打造忠专实的委员队伍,制定上市委、重组委监督管理细则,强化委员在廉政承诺签署、股票及其他投资行为管理、廉洁从业事项报告、禁止谋取商业利益、回避等方面的管理,切实防范有关的廉政风险。 六、本次优先股业务规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答:本次《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修订,在尽量保持原有制度安排稳定的同时,注意做好与注册制的衔接,努力提升制度包容性,便利不同板块公司利用优先股作为融资工具。 一是为科创板公司发行优先股提供制度依据。将科创板纳入适用范围,丰富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工具,同时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优先股发行、上市交易、转让和持续监管提供规则依据。 二是做好与注册制下优先股发行审核、发行承销制度的衔接。为优先股实施注册制做好衔接安排和适应性调整,明确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申请、审核、发行等参照适用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相关规则。同时,取消签订上市协议、转让服务协议的规定,简化上市、转让相关流程。 三是优化优先股交易和停复牌安排。明确上市优先股的交易总体参照适用本所《交易规则》关于普通股交易的规定,同时对部分交易机制做出特殊安排,如明确优先股不适用严重异常波动的相关规定。优化优先股停复牌制度,明确优先股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的规定。 七、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是全面实行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交所发行承销相关规则主要作了哪些优化? 答:本次发行承销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充分借鉴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对主板股票发行定价、规模不设限制,进一步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同步强化市场约束,整合形成了一体适用于主板和科创板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一是完善新股定价机制。允许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询价定价方式下,询价对象增加期货公司这一类型,明确主板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同时,应向个人、其他法人和组织询价,与改革前做法基本一致。允许网下投资者可填报3个不同的拟申购价格,调整高价剔除机制比例,完善定价信息披露要求。引入网下发行限售安排,允许采取摇号限售或比例限售方式,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同时借鉴以往大盘股发行经验,明确发行规模100亿元以上的项目,网下限售的配售对象账户或获配证券数量的比例不低于70%。 二是优化调整配售机制。主板不实施保荐机构跟投制度,维持科创板现行跟投机制。统一主板和科创板新股申购单位,提升网上投资者新股普惠度。保持两板现行差异化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安排,主板向网上投资者倾斜。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股价稳定。 此外,有关规则还明确了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职责拓展至主板,提供咨询意见,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八、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持续监管制度有哪些新变化? 答:为保证全面实行注册制平稳落地,本次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总体遵循两大目标。一方面,提升主板制度包容性,更好服务注册制下各类型上市企业。另一方面,提高信息披露规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以此为指导,本次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针对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吸收借鉴科创板先行先试经验,新增红筹、差异表决权等重大制度安排,完善有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形成统一、公开的监管标准。 一是优化主板上市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精简主板公开发行条件,优化盈利上市标准,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净利润、收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了“持续盈利”“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等多套多元包容的上市指标,进一步优化企业在主板发行上市门槛。同时,适应性调整重新上市条件,总体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保持一致。 二是明确红筹企业上市和持续监管规定。整合规定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主板上市的具体标准,将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明确的适用标准平移复制适用于主板,符合创新试点政策的红筹企业,可适用 “市值+收入”标准。在第十一章“红筹企业和境内外事项的协调”中专设一节,整合红筹企业持续监管的重要规定,明确已上市红筹企业持续信息披露参照适用本所创新试点规则相关规定。 三是规定差异表决权监管安排。规定差异表决权架构企业申请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基于主板上市条件净利润为正的基本要求,增加了不同于科创板的净利润为正标准。在第四章“公司治理”中专设一节,在尊重企业公司治理实践选择的同时,对表决权差异安排进行规范,明确拥有特别表决权的主体资格和后续变动要求,保障普通表决权股东权利,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 四是优化信息披露制度。新增要求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时穿透披露,规定高管参与的专项资管计划减持战略配售股份的披露义务;强化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核查、公告披露、停复牌等要求;对于披露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后出现相关媒体报道、传闻,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求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进行说明澄清并提示风险。 九、主板市场规模大,投资者众多,在全面实行注册制中对主板交易机制作了哪些改进? 答:基于当前主板市场和投资者主要特点,本次《交易规则》的修订部分借鉴了科创板交易机制,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遵循保持合理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的基本思路,对主板交易机制进行优化完善。 一是优化规则体例。为构造更加简明友好的规则体系,本次修订删除了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整合了主板和科创板股票、基金、存托凭证等品种交易相关规则。 二是借鉴部分科创板交易机制。其一,复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明确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同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其二,复制连续竞价阶段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同时增设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当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较基准价格变动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 0.1元。其三,复制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明确市价申报可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复制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其四,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的交易信息披露,并根据主板股票特点调整相应阈值。 三是改善交易监管。完善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义务。 十、本次改革中对融资融券业务作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本次同步修改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明确注册制下股票上市首日纳入“两融”标的,注册制下股票自被撤销风险警示之日起调入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二是存托凭证比照适用融资融券相关规定。三是优化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的投资范围,在原有可投资品种基础上增加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跟踪指数成分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四是对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债券和科创板股票的申报数量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适应性调整。 十一、本次改革对转融通业务作了哪些具体安排? 答: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多空平衡机制,修订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扩大转融通证券出借券源,允许注册制下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且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可参与证券出借交易。二是实施市场化约定申报机制,引入市场化的出借费率、出借期限确定机制,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同时,提升约定申报业务效率,出借人与转融券借入人可实时出借或借入证券。三是优化转融通证券出借的申报时间与申报数量相关安排。接受出借人申报时间调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接受借入人申报时间调整为9:15至11:30、13:00至15:10。将申报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从“不得低于1万股”下调至“不得低于1000股”,更好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十二、请介绍上交所如何开展全面实行注册制廉政制度建设? 答: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是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有机组成和重要保障。上交所自觉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抵近式”监督。上交所高度重视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来一直坚持廉政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持续加强全面实行注册制的廉政监督。 一是充分评估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梳理评估廉政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分析研判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交易所权力运行新变化新特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监督,把各项监督要求嵌入注册制改革全流程,完善对发行审核的嵌入式监督,从严管理审核人员和“两委”委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 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体系。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廉政制度基础上,巩固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对照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健全发行审核全链条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修订监督重大发行上市审核事项、投资管理、审核廉政风险防控等六项廉政监督专门制度,制定修订完善委员管理、信访举报等内部管理制度,将廉政、内控要求嵌入业务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系统,构成嵌入式监督工作方案、六项廉政监督专门制度、十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廉政制度体系。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加大对资本市场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斩断“围猎之手”。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深化推进“开门办审核”,进一步提高审核全过程透明度,全面推进制度规则公开、标准内容公开、流程程序公开、过程结果公开,将公权力纳入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国证监会作风建设“十不准”,切实形成严的文化、严的氛围,持续完善发行上市审核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管理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保障注册制改革落实见效。 十三、上交所对下一步工作推进有什么安排? 答: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将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吸收。修改后的配套规则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及时向市场发布实施。 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交所已成立注册制改革实施领导小组,担负起所党委改革主体责任。一是践行“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和认识注册制改革的初心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改革全流程各环节。二是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扎实做好在审企业审核工作衔接安排与新申报企业受理审核工作,为改革把好“入口关”。三是稳慎推进,按照“三稳三进”总要求,充分考虑沪市主板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结构,尊重市场规律,保持规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四是做好技术和人员的相关准备,储备企业情况摸底、风险防控、投资者教育等重头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监管人民立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科学把握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以全面实行注册制为“牛鼻子”工程,在行动上落实好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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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2-01
证监会: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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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并购重组,也涵盖了交易、信息披露、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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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在产品方面,不仅包括股票,还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存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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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2-01
FTX崩盘之后华尔街巨头们的加密计划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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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受益”,以及受监管市场中一些标准的
投资者
保护措施
。 芝商所(CME Group) CME 股票和外汇产品全球主管 Tim McCourt 表示,这家总部位于芝加哥的全球交易所集团 5 年多前开始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今年计划推出与参考汇率相关的新产品。 “鉴于我们作为一家受监管实体的地位,我们看到投资者对 CME 的产品表现出更多兴趣。”他表示,“考虑到最近的事件,对更多市场参与者来说,这(合规)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即使在 FTX 崩溃的前几天,CME 的加密产品交易也创下了历史新高, 11 月 8 日交易了 207205 份合约。 TP ICAP Group TP ICAP Group Plc 计划在今年推出一个加密货币现货交易平台,此前这家交易商间经纪商获得了监管机构的批准。该公司的数字资产业务也在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合作,研究如何集成加密货币,且重点在买方。 该公司数字资产联席主管 Duncan Trenholme 表示:“对于更传统的金融公司来说,这是一个进入加密资产市场的机会,他们可以向客户提供具有适当治理、角色隔离和控制的服务。”这是“他们的客户在传统资产类别中所期望的,现在将对加密货币产生同样的期望。” 法国兴业银行 法国兴业银行风险投资部门董事总经理 Didier Lallemand 表示,该行正在推进围绕证券型代币的工作,即现有受监管资产类别的数字化版本。 Lallemand 称:“我们将看到从债券和证券发行到代币化证券的传统转变。”Lallemand 进一步表示,区块链项目启动的难点在于找到正确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即获得监管机构对发行代币化证券的同意。 渣打银行、野村证券 渣打银行于 2021 年推出了 Zodia Markets,这是一家面向机构投资者的数字资产经纪商和交易所。据首席执行官 Usman Ahmad 介绍,在 FTX 崩溃后,Zodia 的客户渠道翻了一番。 Ahmad 补充说,Zodia 正在推进其增长计划,并没有在 FTX 事件发生后对“已经非常严格”的风险参数做出任何改变。“我们看到了持续的势头和客户对 2023 年的兴趣。”他表示。 野村证券加密部门 Laser Digital 的首席执行官 Jez Mohideen 也表示,对于野村证券来说,眼下是一个深入加密领域的正确时机。该公司在去年 9 月份的市场暴跌中推出了加密部门。 “这是建立业务的最佳时机,因为你了解市场的痛点。”Mohideen 表示。 道富银行 道富银行正在继续提供加密货币托管服务。本月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一次采访中,该行首席执行官 Ronald O’hanley 指出了加密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CBDC)等其他数字资产之间的区别。 “代币化仍有光明的前景,”他说道,“很多央行都在考虑推出央行数字货币——我认为这正在向前推进。”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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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1-31
中诚信国际:疏堵结合深化制度建设,开放创新扩大债市功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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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提升。但也要注意,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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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等需继续发力强化,以更好地夯实债市运行基础,切实推进债市的高质量发展。 互联互通更进一步,对外开放水平继续提升 ●双向开放的相关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监管部门同步统筹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对外开放,境外投资者入市流程更加简化。内地与香港“互换通”落地,与“债券通”协同发展,深化我国债市的对外开放。 ●进一步优化基础制度,聚焦提升境外机构入市的便利程度,完善熊猫债规则体系,从“融资端”和“投资端”入手,吸引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提升存量资金的黏性,扩大债市的双向开放。此外还优化外债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在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海外融资。 一、 债券市场不断创新,发挥直接融资功能,力图精准发力为企业纾困 2022年,受外部环境动荡、疫情持续、消费低迷以及地产风险释放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将“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工具持续发力,一方面通过实施降息、降准,以及调降LPR等普惠性支持政策引导实体融资成本下降,同时运用结构性工具促进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绿色领域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债券市场亦不断创新,发挥直接融资功能,为民营企业、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债券市场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推出科技创新债、转型债券等创新品种,引导债市资金直达实体经济,助力国家战略实施。科技创新领域,上半年,监管部门陆续推出数字经济主题公司债券、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创新品种,丰富市场供给,精准支持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领域融资需求,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乡村振兴及城镇化建设领域,顺应国家发展战略,监管部门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扩大债市资源对农村发展与县城建设的支持力度;绿色金融领域,一方面,监管部门加速完善绿色债券制度建设,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正式建立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另一方面继续支持绿色债券扩容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并创设转型债券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补充,为传统高碳企业低碳转型拓宽融资渠道。 2022年监管政策精准落脚支持民企债券融资,多措并举优化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自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后,一系列支持民企债券融资落实性措施陆续落地。一方面,监管部门陆续推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等创新融资工具,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沪深交易所开展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CDX)试点,推出民企CDX组合产品,为市场提供民企债券投资对冲工具,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企融资。此外,监管部门通过费用减免加大支持力度。交易商协会免除民营企业发行人会员2022年全年会费,交易所则对债券交易经手费、登记结算费以及民企债券发行人服务费等应免尽免,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 2022年地产市场下行,行业信用风险持续释放。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年内多项房地产支持政策渐次落地,助力房企纾困。一方面,出台多项房地产融资支持政策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5月,监管部门设立示范房企,创设CRMW、CDS和信用保护凭证助力民营房企合理融资;8月,监管部门指导国资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房企债券融资增信,缓解优质房企流动性压力,给予市场更多信心。四季度以来,稳地产政策更密集发布,“金融16条”以及房企纾困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政策组合相继落地,为出现资金困难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持续释放政策利好。另一方面,为提振房地产领域市场需求,监管部门多次调整房贷利率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激发住房需求。继4月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后,5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调商住房首套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进一步地,2023年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正式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的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2022年末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稳地产是防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并强调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未来随着地产行业销售及融资支持政策的持续发力,疫情扰动缓解、居民收入情况改善,房地产销售情况有望回暖,市场信心或逐步修复。 从债券市场融资表现来看,2022年信用债在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方面发挥了直接作用。从融资规模来看,2022年民营企业融资有所恢复,但恢复程度有限。2022年民营企业信用债净融资较去年大幅流出超1900亿元的情况有一定修复,但整体仍净流出超过700亿元。未来随着监管采取的各项举措陆续落地及效果显现,民企债券融资状况有望进一步修复。创新品种发行活跃,2022年共有近4900亿元的各类创新品种发行。其中,碳中和债券仍是发行主力,发行规模超过2000亿元,占比超过40%;科技创新债券自5月正式推出以来发行逐步活跃,年内发行量总计超过1100亿元,为所有创新债券品种中发行量第二高的品种,占比接近23%;同样为5月推出的低碳转型债券发行规模接近300亿元,占比接近6%;乡村振兴债券发行热度也较高,2022年发行860亿元,占比接近18%。在监管支持下,随着各项配套机制的逐渐完善、品种不断创新,预计后续创新品种将持续扩容,精准强化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二、 优化债市基础制度规则,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年内监管部门持续优化制度建设,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推进市场互联互通,促进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提升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对基础制度进行优化,规范参与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债券融资环境,促进市场平稳高效运行。同时还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债券市场法治化建设,健全信用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权益,筑牢风险防线。 年初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基础设施机构联合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拟在尊重两个市场现有挂牌流通模式、现有账户体系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前台和后台基础设施连接实现订单路由和名义持有,后续投资者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更加便利地参与两个市场的债券交易。《暂行办法》明确了互联互通机制的总体安排和业务要点,为后续细则的制定提供了思路及空间,其出台有助于增强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的便利化程度,提高投融资效率,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通,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年内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纲领性依据和行动指南。文件强调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明确“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再次强调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以疏通发展堵点,提高融资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赋能。 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分别发布一系列规则,从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出发,统一和明晰规则体系,进一步优化注册制大背景下债市基础制度,推进市场规范化发展。从交易所来看,交易所接连发文明确公司债券上市审核、交易、投资者管理等业务规则,规范债券涉及的业务环节,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市场管理。发行制度方面,除整合和优化现行制度规则、引导业务规范运行外,还严格约束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欺诈上市等行为,严禁发行人自融和利益输送,加强市场约束,严防债券发行的不当行为。交易方面,通过发布《债券交易规则》和配套指引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明确建立债券交易参与人和债券做市商制度,丰富交易安排,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同时规范交易申报要素,为交易基础设施协同联通创造条件。另外,交易所还着力健全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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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完善持有人会议制度,包括细化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完善议案及决议公告等相关安排等,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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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 从银行间市场来看,人民银行制定了债券借贷业务规定,从市场参与者、履约保障品、主协议等方面完善债券借贷制度,提高债券借贷的灵活性及运转效率;还明确大额借贷报告及披露、风险监测等有关要求,规范债券借贷业务管理。交易商协会明确了自律管理措施的实施标准和工作程序,构建起自律管理措施与自律处分措施相互衔接的违规惩戒体系,进一步提升惩戒质效。同时还建立债券交易行为档案,收集市场参与者交易和结算行为相关信息,记录参与者交易未履约、虚假报价等违规行为,以帮助市场参与者了解交易对手情况,控制交易违规风险。这也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整治债券交易恶意违约行为。此外,交易商协会规范限制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形,明确募集资金应单独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同时强化了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 立足防风险,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债市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覆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设计。4月央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全局高度对金融稳定制度的统筹安排,健全金融稳定顶层设计。压实了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各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银行间市场也深化债券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债券置换和同意征集制度引入银行间市场,丰富发行人主动债务管理工具;在总结前期市场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违约及风险处置机制,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建设。此外,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均强化了信息披露、惩戒体系等方面的要求,督促市场主体主动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风险防范和处置。此外,证监会、财务部还联合发文明确证券领域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有关规定,提出违法行为人已缴纳的行政罚没款可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推动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在证券领域落地,维护受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看,年内债券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法治化建设更进一步,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统一,疏堵结合下债市投融资效率有望提升。但也要注意,现阶段债券市场互联互通问题尚需更多细则落地推行,改善市场分割问题道阻且长;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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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等也需继续强化,以更好地夯实债市运行基础,切实推进债市的高质量发展。 三、互联互通更进一步,对外开放水平继续提升 对外开放作为债市发展的重要议题,近年来一直是监管的发展要点。年内双向开放的相关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债券市场的统一开放持续深化。5月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文,指出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同步统筹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对外开放。配套实施细则的落地也使得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债券市场的流程更加简化,便利程度进一步提高。7月,内地与香港“互换通”落地,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利率风险对冲工具,与“债券通”协同发展,深化我国债市的对外开放。 监管部门还优化基础制度,聚焦进一步提升境外机构入市的便利程度,从“融资端”和“投资端”入手,吸引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提升存量资金的黏性,扩大债市的双向开放。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进一步规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市的资金管理规定,在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跨境管理进行了统一,提出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取消柜台交易对手方数量限制、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等便利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方便程度,鼓励境外资金长期投资我国债市。同时熊猫债制度建设迈入新的台阶,在前期规则体系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熊猫债优化措施,一方面允许更多发行人享受“多品种统一注册”便利,采用更国际化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注册发行效率;另一方面,12月监管发文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等管理规则,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等,吸引更多境外发行人进入债市融资。 “走出去”方面,监管部门也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在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海外融资。在推出征求意见稿四个月后,2023年初发改委正式发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外债管理范围、募集资金用途、审核登记流程等方面内容,提高企业外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水平,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化不大。本次新规的最大变化是将原来的外债备案登记制改为外债审核登记,细化审核登记程序,丰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外债使用和履约情况管理,防范外债风险。同时提出外债用途正面导向和负面清单,从正反两个方面引导企业使用外债聚焦主业,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作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持续加深,虽然现阶段占比不高,但境外机构仍是我国债市中不可忽视的配置力量。截至2022年11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33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7%,持债规模和占比较上年末均有所下降,这或与中美利差倒挂等有关;截至11月末,共有1071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机构数量较上年增加55家。整体来看,我国债券市场具有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基础,随着制度规则不断优化,未来债券市场开放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中长期内境外资金流入的趋势有望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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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1-30
银保监会:努力促进金融与房地产正常循环,加快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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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强中小银行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切实加强
投资者
保护
。 八是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九是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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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1-14
银保监会2022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620家次,罚没28.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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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强中小银行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切实加强
投资者
保护
。 八是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九是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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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1-14
银保监会:2023年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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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强中小银行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切实加强
投资者
保护
。八是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健全金融法治。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九是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型开放。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会议强调,2023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决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长效化中央巡视整改,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管党治党“四责协同”机制。 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首席会计师、首席检查官,审计署金融审计二局、驻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金融工会负责同志,各在京会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会机关参加会议。各银保监局班子成员及其他局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银保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纪委书记,各京外会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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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1-13
香港证监会:将允许散户进行加密货币交易,2024年年中起接受VASP牌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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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总裁Julia Leung表示,由于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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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继续是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SAP)制度的重点,证监会也将就零售交易的具体护栏征求公众意见。 “在过去的一年里,虚拟资产的价格从高点跌至低点。好消息是,随着平台和一些代币的崩溃,泡沫从系统中去除后,投资者和卖家的注意力将集中在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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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Julia Leung周三在香港举行的亚洲金融论坛的小组讨论中表示。 香港允许加密货币零售交易的举措是在加密货币行业经历了数月的动荡之后出台的,加密交易所FTX的倒闭是该行业最新遭受的打击。自2021年11月创下历史新高以来,最大的加密货币比特币的价值已经下跌了70%以上。 Julia Leung表示,香港证监会将于2024年年中开始接受VASP牌照申请。新的加密货币制度要求所有交易平台和交易所申请许可证,否则将导致罚款和监禁, 业内消息人士表示,他们预计有关零售交易的咨询将在第一季度开始。Julia Leung表示,投资基金和债券的代币化也将属于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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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星妮
2023-01-11
新斯科舍省发出警告:加密货币“杀猪盘”盛行,受骗后无法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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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来看,通常几乎无法收回这些资金。”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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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识别和避免骗局。 新斯科舍省证券委员会希望交易加密资产的加拿大人只能通过在加拿大注册的加密交易平台或交易商进行交易。加密资产交易因诈骗、波动和黑客攻击而“风险很高”,委员会建议公众永远不要使用信用卡或信用额度进行投资,因为“诈骗造成的损失通常是巨大的,而且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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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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