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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井松智能(688251)股东减持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多项议案

2025-06-07 04: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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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井松智能(688251)报收于20.72元,较上周的21.31元下跌2.77%。本周,井松智能6月3日盘中最高价报21.78元。6月5日盘中最低价报20.22元。井松智能当前最新总市值17.99亿元,在IT服务板块市值排名116/11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5013/5148。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减持86.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
  • 公司公告汇总:井松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三项议案,包括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等

股本股东变化

6月4日井松智能发布公告,其股东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6月3日间合计减持86.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99%,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12.7%,截止6月3日收盘报21.39元。

机构调研要点

问:请简述一下公司的发展史。答:公司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自2007年成立起,从智能物流设备基础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到2012年至2016年间智能物流设备进一步丰富及初步拓展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再到2016年至今智能物流设备升级与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的全面发展。

问:公司介绍解决方案的设备为自主研发,分拣设备涉及视觉技术应用,该设备也是自主研发吗?答:公司智能解决方案中的智能仓储系统涵盖堆垛机系列、穿梭车系列、输送系列及分拣系列等多款设备,均由公司自主研发,特别是分拣设备应用了视觉技术,核心算法与系统参数由公司自主研发,夹爪根据客户需求深度定制。

问: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差异,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请问是什么原因?答: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项目,项目具有非标属性,完工验收受客户需求、土建基础、项目整体工程进度、与客户的沟通协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验收与收入确认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含其子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其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严格,在验收环节有较大的主导权,因此项目验收时间受客户影响较大。

问:项目的交付周期和客户的付款方式如何,回款情况如何?答:不同规模的项目交付周期不同,投资额在千万级以下的通常需3至4个月完成;而投资额达千万级以上的项目则需4至6个月。付款方式为3-3-3-1,即30%预付,30%发货或到货,30%验收,10%质保。客户一般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大中型企业,款项支付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导致逾期支付。

问: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公司有哪些优势?答:公司作为智能仓储物流领域全链条服务商,形成了"技术+产品+服务"三位一体的核心竞争力,拥有行业领先的GV车载控制系统及数字孪生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的堆垛机、穿梭车、gv小车等关键设备国产化率达90%,深耕制造业场景化解决方案,已形成覆盖汽车制造、新能源等30+行业的1000+项目落地经验库。

问:公司研发人形机器人的初衷是什么?答:公司组建轮式类人形机器人团队,主要是为了提升物流仓储领域的自动化水平,解决轻型物料的转运问题,特别是在复杂环境下的异常口分拣方面,客户对于移动性与操作性并重的解决方案需求日益增长,引入轮式类人形机器人可以将这一环节自动化且可以24小时作业,从而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公司公告汇总

井松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7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公司股份34,293,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78%。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2.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3.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所有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井松智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日,地点为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5楼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人,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293913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39.487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全体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律师见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刘倩怡、杨帆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井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6月3日期间减持868,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元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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