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芯原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03490552J)存在以下事实:2020年8月、2020年12月,你公司与AlphawaveIPInc.(以下简称“Alphawave")签署协议,约定你公司向Alphawave采购SerDesIP和相关服务,交易金额294.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9.82万元(以2020年12月31日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8%。Alphawave时任董事SehatSutardja(周秀文)是你公司董事长、总裁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及董事、副总裁WeijinDai(戴伟进)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Alphawave是你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2月9日才履行董事会补充审议程序,并于2021年2月10日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芯原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芯原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8.84亿元,同比上升23.87%;归母净利润3277.39万元,同比上升250.23%;扣非净利润-671.7万元,同比上升89.5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72亿元,同比上升3.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795.15万元,同比下降24.6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71.33万元,同比下降50.58%;负债率36.23%,投资收益11.69万元,财务费用-5223.58万元,毛利率40.59%。
芯原股份(688521)主营业务:芯原是一家依托自主半导体IP,为客户提供平台化、全方位、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和半导体IP授权服务的企业。公司至今已拥有高清视频、高清音频及语音、车载娱乐系统处理器、视频监控、物联网连接、数据中心等多种一站式芯片定制解决方案,以及自主可控的图形处理器IP、神经网络处理器IP、视频处理器IP、数字信号处理器IP和图像信号处理器IP五类处理器IP、1,400多个数模混合IP和射频IP。主营业务的应用领域广泛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工业、数据处理、物联网等,主要客户包括IDM、芯片设计公司,以及系统厂商、大型互联网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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